一、招聘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正派,工作责任心强,热心内勤工作。
2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男性,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(法律专业或有过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)。
3、计算机操作熟练,熟悉基本文秘工作。
4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口齿清楚,会讲普通话,无残疾、纹身、重听、色盲等,无传染性疾病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聘用:
(1)本人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;
(2)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(3)本人参加邪教组织,道德败坏,有黄、赌、毒,盗窃等不良记录,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;
(4)其他不宜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的。
二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2018年7月27日起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7:00,双休日除外)。
2、报名地点: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(杨舍镇港城大道180号蓝盾大厦3楼),联系电话:0512-55370068(杨警官)。
3、报名要求: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原件(毕业证等)及复印件(A4纸)、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,外县市户口报名需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。
三、培训录用
经报名、面试、政审合格后,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合格后,参加统一培训,经培训考核合格录用。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,正式录用。
四、工资待遇
正式录用后由市财政保障,年收入6.0万元左右(含五险一金)。